桦泰认证—健康、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

桦泰认证—健康、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




桦泰认证(江苏)有限责任公司

健康、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

实施规则



1  适用范围

1.1 为规范健康、安全与环境(HSE)管理体系(以下简称 HSE)认证活动,制定本规则。

1.2 本规则规定了桦泰认证(江苏)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称 VTA)实施 HSE 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,是 VTA 从事 HSE 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。适用于认证组织依据多个认证依据建立的健康、安全与环境(HSE)管理体系认证

1.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HSE 认证活动应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、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》及本规则。

1.4 VTA 遵守本规则的规定,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
2  认证依据

认证标准包括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SY/T 6276-2025《石油天然气工业 健康、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》行业标准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 Q/SY 08002.1-2022《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第1部分:规范》企业标准。

3  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  

3.1 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认监委)批准、取得从事 EMS OHSMS认证领域资质。

3.2 开展 HSE 认证活动,应当围绕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, 重点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不得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,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

3.3  VTA GB/T27021.1/ISO/IEC 17021-1《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 1 部分:要求》,确保持续满足开展 HSE 认证的基本要求。

3.4  VTA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,对从事 HSE 认证活动可能引发的风险和责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。VTA 能够证明其已对 HSE 认证活动引发的风险进行了评估,对引发的责任做出了充分安排(如保险或储备金)。

3.5  VTA 建立认证人员管理制度, 明确认证人员的能力准则、选择条件、聘用和评价程序, 以及能力提升机制。确保从事 HSE 认证的人员持续具备相应职业素养和能力。

3.6 在拟开展的 HSE 认证业务范围(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见附录 A),具备 2 名(含)以上 HSE专业领域审核员。VTA 结合认证业务范围识别相关专业的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。相应认证业务范围的专业领域审核员,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:

1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(含)以上学历:在中 HSE 风险认证业务范围具有至少 1年(含)以上该专业的 HSE 工作经历;在高 HSE 风险认证业务范围,大专学历具有 3 年(含) 以上,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2 年(含) 以上该专业的 HSE 工作经历;

1:相关专业是指与认证业务范围类别专业知识相关的教育经历,或 HSE 专门学科。相关专门学科包括环境工程、环境科学、生态学、生物科学、化学、应用化学、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、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、大气科学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、水文与水资源工程、化学工程与工艺、生物工程、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、森林保护、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、农业资源与环境、土地资源管理、安全技术及工程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、劳动保护、消防工程、工业卫生、核安全技术、化工安全技术等。

2HSE 工作经历包括生产过程环境管理、污染预防及治理技术、环境科学与工程、环境监测和环境规划、清洁生产审核、节能减排、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管理教学、科研、安全生产管理、职业病防治、职业健康安全监测、安全评价、安全工程技术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教学科研等。

(2) 具有非相关专业大专(含)以上学历: HSE 中风险认证业务范围具有 3 年(含) 以上相关专业的 HSE 工作经历;对于 HSE 高风险认证业务范围, 大专学历具有5 年(含)以上,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4 年(含)以上相关专业的 HSE 工作经历;

3 HSE 中风险认证业务范围具有该专业中级(含) 以上技术职称, HSE 高风险认证业务范围具有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。

3.7  VTA 对其认证活动的公正性负责, 不允许商业、财务或其他压力损害公正性。不将申请认证的组织(以下称认证委托人)是否获得认证与参与认证审核的审核员及其他人员的薪酬挂钩。

3.8  VTA 对认证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,并通过在法律上具有强制实施力的协议,确保认证活动中所获得的信息在未经认证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,不向第三方透露,认证行政监管有要求的除外。

3.9  VTA HSE 认证活动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, 加强认证人员的管理及素质、能力提升,合理安排审核员的工作量。每个审核员参加包括 HSE 在内的管理体系现场审核时间的总和不应超过 180 /周期年。

3.10  VTA 拥有的 HSE 有效认证证书的数量应与 HSE 审核员数量相匹配,人均每个审核员匹配的包括 HSE 在内的管理体系有效认证证书总数不应超过 50 /周期年。

3.11  VTA 不委派未取得 HSE 资格的审核员开展 HSE 认证审核活动。

3.12  VTA 不以认证证书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可查或近似表述进行广告宣传。

3.13 文件公开

本文件发布在 VTA 官方网站供认证组织免费下载或以电话(邮箱)方式索取。认证要求发生更改时,如国家认监委(CNCA)修订了认证规则、认证标准发生变更、 VTA 修改了认证程序等, VTA 及时修订本文件, 在官方网站发布最新有效版本。

具体链接及联系方式如下:

1)认证规则公示链接:

http://www.vtarz.com/index.php/ld-45-36-137

2)联系电话:010-68357306

3)邮箱:huatairz@yeah.net

4  对认证人员的基本要求

4.1  HSE 认证人员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,具有从事认证工作的基本职业操守, 对认证活动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。

4.2 审核员须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批准的 EMS OHSMS 审核员注册资格,且经过 HSE 相关标准和法规培训合格。

4.3 审核员不得接受超出其注册资格的认证审核任务。

4.4 认证人员不得发生影响认证公正性的行为,应主动告知VTA 其所了解的任何可能使本人或 VTA 陷入利益冲突的情况。因认证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导致非公正认证结果的,认证人员应当负有连带责任(如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)。

4.5 审核员按要求接受人员注册/保持注册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培训,以及 VTA 要求的能力(包括知识和技能)提升活动,以持续具备从事 HSE 认证工作相适宜的能力。




如需获取完整版认证规则可通过致电或邮箱留言获取。 

联系电话:0516-83830805

邮箱:huatairz@yeah.net